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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September 由三鹿奶粉想到的 有人说,中国人挺可怜,这些年来,许多人是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:从大米里认识了石蜡;从酒和火腿里认识了敌敌畏;从咸鸭蛋和辣椒酱里认识了苏丹红;其他如蔬菜中的农药,火锅料中的罂粟等等。中国真就这么不堪吗?这个种族的人性就这么令人侧目?
前几日看杂志看到一位叫做阿忆的文章“历史上的酷刑”,其中讲到凌迟和枭首。文章挺长,摘印象最深的文字如下:鲁迅曾经说,中国人是“最能研究人体的族群”。任何一个民族在蒙昧时期都喜欢在肉体上做些残酷文章。中国关于凌迟的文字记录最早出现于唐朝。《五代史志·刑法志》中,有“轻刀脔割”一句,说的就是凌迟。记录了南北朝期间东魏元帅高澄之弟把梁朝遗党兰钦子京“轻刀脔割”,头颅做成一套精美酒具。这是第一次载入史册的凌迟事件。乱世用重典。到了明朝,凌迟技术登峰造极,炉火纯青。宋时是先打断胳膊腿,尔后直取咽喉,省得乱喊,最后再分8刀、24刀、36刀、72刀、120刀把罪犯剐死。明时刽子手们一致认为,一片片切肉比连筋带骨剃割要省力,犯人持续疼痛时间长。他们变得十分讲究,象外科医生一样精细。行刑时,有门徒为他们端着托盘,盘中放着一组组工具,每一组由一把小刀和一只钩子组成,分别对应不同的肌肉组织。其基本手法是:用小钩把皮肉勾起,每刀只割下指甲大小的一片。有时候,他们会用渔网勒住死囚身体,用利刀削去突出来的肉包。从刀数上讲,明朝凌迟已发展到千刀以上,达到“千刀万剐”的地步。正德皇帝杀大太监刘瑾,要求“凌迟三日”,锉尸枭首,司法部张文麟笔录如下: 过官寓早饭,即呼本史随该寺掌印正郎至西角头,刘瑾已开刀矣。凌迟刀数,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,每十刀一歇,一吆喝。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,如大指甲片,在胸膛左右起。初动刀,则有血流寸许,再动刀则无血矣。人言犯人受惊,血俱入小腹小腿肚,剐毕开膛,则血从此出,想应是矣。至晚,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,释缚,瑾尚食粥两碗。次日押至东角头。先日,瑾就刑。颇言内事,以麻核桃塞口,数十刀,气绝。受害之家,争取其肉以祭死者。 自1905年4月起,使用了1355年的凌迟酷刑,永远消失了。 说到枭首,枭是会意字,是一种不孝恶鸟。据说母枭哺育小枭时,四处捕食,小枭羽翼渐成,母枭已体力衰竭,视力下降,没办法再去捕食,于是小枭群起食母,母枭无力躲闪,只得死死咬住树枝,任孩子们疯狂啄食,最后只剩脑袋空悬枝头。当然它也曾啄食过自己的母亲,这是报应。这种恶鸟的归宿,总是挂在树上,因此写做“枭”。古代国人非常重视全尸。是全尸,就有来生的可能。所以死囚如果是贵族,一般采用绞刑。比如秦皇符坚、隋炀帝、岳飞,不仅避免身首异处,而且死不见血。这与西方刑罚习惯截然相反,西方用绞刑杀平民,贵族只受斩刑,因此平民上断头台是谓平等,贵族上绞刑架是奇耻大辱。在中国,死囚即使斩首,必把脑袋和躯干缝合入土,但如果罪至枭首,那是对今生来世的全方位破坏,会像枭一样,头挂城头,供世人耻笑和诅咒。 许多人认为,枭首酷刑是秦始皇首创,其实,它是皇帝的发明。 唉,听着、看着、想着,不能不又想起那个词“丑陋的中国人”。 不过,牢骚而已。儿不嫌母丑,再丑陋,我们也还是中国人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yueli1199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BCEB63FF045216FF!2140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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